摘要: 第二种是铸有钱币铸造的地名,如三国蜀汉的“直百五铢”钱,背文有一铸造颇为规范清晰的“为”字。该“为”字,即表明钱币的铸造地是益州犍为郡。因此,可以认为“开元通宝”钱背的“仰月纹”当是一种兼具装饰和炉别的记号。
根据钱币所铸背文的特点,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为了美观而作为装饰性的,如王莽时期的“大泉五十”钱,其面、背均有对称的四出文,背上除了四出文外,还有对称的四星文。这种在钱背的空白处所铸造的四出四星文,布局对称、规范,点线结合,显然是经人工精心设计而铸造的。当然,这也不排除还有其他特殊的含义,如果确实如此,尚需进一步研究。即使具有其他特殊的含义,也不失装饰美化的作用和效果。
第二种是铸有钱币铸造的地名,如三国蜀汉的“直百五铢”钱,背文有一铸造颇为规范清晰的“为”字。该“为”字,即表明钱币的铸造地是益州犍为郡。 第三种是背文略显随意和不很规范,但所处部位还是规范的,或在穿上,或在穿下,且清晰可辨,如东汉时期的“五铢”钱,背文为一“田”字,有的背文似一鱼形;三国蜀汉的“直百五铢”钱,有的背文为一“十”字,有的背文为一“田”字,也有的背文为一“∽”形。这一类显然不具装饰作用的,也不应是铸造该钱币的地名,因为根据三国蜀汉的“直百五铢”钱的背文既铸颇为规范的“为”字,同时又铸一略显随意和不很规范的“十”字或“田”字情况看,当是铸钱的炉别记号。在钱币上标明铸造的地名或炉别记号,应该说是我国古代钱币铸造管理上的进步,可以区分和明确不同地区、炉别所铸钱币的责任、质量。
根据唐代以前货币所铸背文,或作为装饰性的,或作为铸造地地名的,或作为铸钱炉别记号等特点看,“开元通宝”钱背的“仰月纹”,肯定不是地名,其他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作为装饰性的,一是作为铸钱炉别记号的。从“开元通宝”钱背所铸“仰月纹”的情况看,部位规范,整体布局协调,线条粗细匀称、弧度大小适中、两端浑圆,使人观之,既无夸张之感,又无添足之嫌等特点,由人工专门设计铸造所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可以认为“开元通宝”钱背的“仰月纹”当是一种兼具装饰和炉别的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