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其二,有人指出,洪熙钱乃后朝补铸。鉴于洪熙年号存在仅一年甚短,故有猜疑其当朝未铸钱,而后为嘉靖年间补铸。《明会典》卷三-《钱法》中曰:“正德五年题准,……将洪武、永乐、洪熙、宣德,弘治通宝及历代真正大样旧钱相兼行使”。
洪熙通宝,明仁宗皇帝朱高炽,洪熙年间(公元1425年)铸造。所见有小平和折十钱。其钱华谱有载拓图大小形制各一品,其中特别批注曰:“存世绝少,尚有争议……传世小平真物仅见二品,昔张叔驯、罗伯昭各藏一品。其中,张氏一品已消迹多年,今不知流落何方;另一品后由罗氏捐献给中国历史博物馆入藏。”
这里,客观地说,我们虽然不能仅仅根据藏家名气而一票定藏品真伪,然,两位早前古钱着名大藏家所获藏洪熙通宝小平钱仍能具有一定说服力,这一方面可以互证其实,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当时仅见此二枚,若言伪作或者臆造,则无通理。这是其一。
其二,有人指出,洪熙钱乃后朝补铸。其可见清代编写之《明史·食货志·钱钞》中曰:“至世宗嘉靖六年,大铸嘉靖钱。每文重一钱三分,且补铸累期未铸者。三十二年铸洪武至正德九号钱,每号百万锭,嘉靖钱千万锭,一锭五千文”。鉴于洪熙年号存在仅一年甚短,故有猜疑其当朝未铸钱,而后为嘉靖年间补铸。
其三,事实上,还可见相关典籍更为明晰的记载。《明会典》卷三-《钱法》中曰:“正德五年题准,……将洪武、永乐、洪熙、宣德,弘治通宝及历代真正大样旧钱相兼行使”。《明武宗实录卷七,正德六年二月庚寅户部议复右给事中李铎条陈言:“以洪武、永乐、洪熙、宣德、弘治通宝及历代旧钱兼行,只许以二折一”。由此可见,洪熙通宝钱并非嘉靖年间补铸,更非伪臆作品,其实乃明朝廷正式承认之官铸正用钱,无非因为年号存在甚短,而至铸量很少,随着新年号更新而停铸,至存世量罕少而已。
故,我以为,尽管史籍无十分明确之载,然只要实物过硬,则无需轻率疑之,反倒可以此正史。何况我们实际上仍然可找到其史铸之较为明确的间接信息。一句话,洪熙年铸洪熙通宝实为没有疑问。问题的关键乃在于对所出认真判其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