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因李定国保卫桂王永历政权有功,所以永历帝敕命户部、工部、五军都督府及各道、府,由李定国“留粤辅明”。因此,永历帝对重兵在握的李定国寄予厚望,“御敕部道都府定国留粤辅明”。
传世的“永历通宝”钱中,发现有钱背铸“工”、“户”、“御”、“敕”、“定”、“国”、“督”、“府”、“道”、“部”、“留”、“粤”、“辅”、“明”等文字的小平钱。除“定”、“国”、“留”、“粤”、“辅”、“明”多见外,“御”、“敕”、“督”、“道”、“部”等字均少,其中“府”字钱目前仅见两枚。这些文字在古钱币上较为少见,早在清代就已引起钱币学家的重视。清朝乾隆年间,古钱币学家翁树培在其着作《古泉汇考》中首次提出永历通宝钱背的文字组合“乃敕书一道”,“盖取敕书中语也”。此观点得到后世许多泉家的赞同,故而永历通宝背文钱又俗称“敕书钱”。但“敕书钱”的排列和含义究竟是什么,众说纷纭,至今未有定论。目前钱币学界对永历背敕书钱的含义主要有几种解读:
一种观点认为,“尔时桂王分藩广西,故有敕督部府留粤之文”。意思是说,桂王朱由榔称帝之初,广州还有一个唐王绍武政权。为避免与广州的绍武帝相争,桂王发敕令明确由自己率领兵部、五军都督府留粤“辅明定国”。一种观点认为,桂王朱由榔称帝后颁布诏书,敕令户部、工部、五军都督府、各道、府要“留粤”,“辅明定国”。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因李定国保卫桂王永历政权有功,所以永历帝敕命户部、工部、五军都督府及各道、府,由李定国“留粤辅明”。李定国,延安府绥德州(今绥德县)人,曾参加张献忠农民起义军,“骁勇超逸,更称万人敌”。张献忠死后,李定国率大西军余部与永历帝联合抗清,李定国屡立战功,成为永历政权的最后支柱。因此,永历帝对重兵在握的李定国寄予厚望,“御敕部道都府定国留粤辅明”。这可以从钱币背文“定、国、留、粤、辅、明”六字较为多见得到证实。此种观点得到多数人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