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暗记,在人类从事的各种活动,尤其是在政治军事斗争中常常被频繁运用,颇具神秘色彩。拙见如次,文句中倘有谬误,诚盼同好公开斧正。虽然这种措施仍被一些人冠以“暗记”之名。 上述邮品中的“SG”“QL”和“2”等属“隐蔽标记”确定无疑。
暗记,在人类从事的各种活动,尤其是在政治军事斗争中常常被频繁运用,颇具神秘色彩。那么邮品上的暗记是怎么回事,在邮品上设置暗记的目的和意义又是什么呢?拙见如次,文句中倘有谬误,诚盼同好公开斧正。
新中国建立之初,人民邮电所需邮品是向行业以外的印刷厂订印的。《中国邮票史》第七卷的附录上有一份1956年7月1日邮电部供应局(甲方)与中国人民银行印刷厂(乙方)签订的“邮票印刷协议书”,其中写道:“甲方委托乙方印制的各种邮票,不论其原版由甲方供给或由乙方代制的,一律由乙方在原版上加作四个暗记后,再制印版,其中两个暗记由乙方打样注明,密封后,直接送交邮政总局备案。另二个暗记,由乙方密封备查。”从协议书的这段文字里可以看出,邮品暗记有的是委托方与受委托方都晓得,有的则仅受委托者单一方知道。其作用和意义则不言自谕:一是供协议双方辨别邮品的真伪之用;二是用于保护受委托方的信誉。一旦出现问题邮品时,印刷厂便可依据己方“密封备查”的暗记摆脱干系。
邮品改由中国邮政属下的邮票厂印制之初,仍以嵌入文字、符号等用于辨伪。虽然这种措施仍被一些人冠以“暗记”之名。但其作用和意义大概仅存可作辨伪依据这一点了。近年来,邮票厂为防止邮品被不法分子仿冒,在邮品的印制工艺上开始综合运用“微缩文字”“防伪纸张”“防伪油墨”和“异形齿孔”等防伪措施,大大提高了防伪效果。窃以为,“暗记”与“防伪措施”虽有相似之处,却有本质区别。
关于“暗记”,2009年版的《中国集邮大词典》给出的定义是:“雕刻师、设计师或制版者在图案中有意作上的隐蔽标记。……”定义表明:从事物的本质说,“暗记”是一种“隐蔽标记”;从概念的外延看,“暗记”一定得是“雕刻师、设计师或制版者在图案中有意作上的”。是故,暗记的认定既要看透本质又要顾及外延,切不可自以为是!
不久前,某报在“学术探究”专版上先后刊登了《面值上的暗记》和《线条暗记使用方式的新发现》等披露邮品“暗记”的文章。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两位作者对自己发现的所谓“暗记”确信无疑的心态。说实话,如果发现某一邮品上存在诸如图案残缺、痈赘;文字少划、多笔抑或是线条走向不同等规律性的版模特征,就下结论说发现了邮品暗记的做法颇值得商榷。
窃以为,邮品暗记的确认并不这么简单……。
邮品存在图案残缺、痈赘;文字少划、多笔的情况,未必就一定是“隐蔽标记”,也未必就一定是什么人有意为之,也许仅仅是“版模特征”而已。哪能就随意断定它是不是暗记呢。且不说《线条暗记使用方式的新发现》一文所说的“线条的长短、多少、断连”以及“线条的不同走向”等是否雕刻师、设计师或制版者有意所为,单说它们可否被当成“隐蔽标记”这一点就非常值得讨论。一般说,类似一些没有特定寓意的图案残缺、痈赘和文字少划、多笔的情况,除了有关雕刻师、设计师或制版者之外,无论何人将其认定为“暗记”都是徒劳的,充其量只能算是不具备结论性质的推断。
当然,有些情况下即使有关的雕刻师、设计师或制版者不表态,人们也可以认定某些邮品中的“暗记”。例如,我国常有在邮资图中上嵌入汉字、数字或拼音字母等“隐蔽标记”的做法。因嵌入的标记都有明确的寓意,如果不承认其为暗记,那么,它们的存在从逻辑上就讲不通了。集邮家耿守忠杨治梅夫妇合著的《中国邮品辨伪必备》一书认定“麦积山石窟”中200分的“宋·供养人”票上的暗记是“SG”;认定“青田石雕”小型张“乾隆链章”的暗记是“QL”大概就是这个道理。不难理解,首先,书中提及的标记都比较隐秘,不借助高倍放大镜仔细寻觅便难以发现。另外,“SG”和“QL”明显是“宋·供养人”和“乾隆链章”中个别字的汉语拼音字头。
普12组14种票中有面值分别为1、2、3分,刷色各不相同但票图均为“南昌‘八一’大楼”的四种票(见图1)。
粗看时,这些票除面值数字和刷色不同外,票图都是一样的;可细看时则会发现,四种票上红色圆圈圈定的部分,惟两种2分票是图2中间一图的样子——树冠下露出的大楼山墙上有一个工工整整的“2”字,左右两图相同部位的情况则基本一样,却与2分票迥然不同。毋庸置疑,这个“2”字也是暗记。
上述邮品中的“SG”“QL”和“2”等属“隐蔽标记”确定无疑。尽管我们无法肯定它们是否相关雕刻师、设计师或制版者有意为之,但依据“隐蔽标记”的明显寓意,人们仍然可以认定它们就是暗记。理由很简单,如果 “SG”“QL”和“2”等标记不属“隐蔽标记”不是相关雕刻师、设计师或制版者所为,那么它们的存在便有悖逻辑,无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