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贵州两省境内多山,当时交通不便,汇费高昂,商民往来多购寄高值邮票,以代汇款,但地方盗贼横行,高值邮票亦为劫掠目标之一。当地邮局业务及邮件安全均受影响。
广西、贵州两省境内多山,当时交通不便,汇费高昂,商民往来多购寄高值邮票,以代汇款,但地方盗贼横行,高值邮票亦为劫掠目标之一。当地邮局业务及邮件安全均受影响。于是北京邮政总局在北京2版 辟雍圜桥门顶上,以5号宋字分别加盖红色「桂」「黔」字样,以限制邮票跨区流通。
发行单位:北京邮政总局
发行时间:1926年
使用区域:广西
套数:5
面值:1~20
备注:停用日期理论上同四川贴用停止之日1937年3月31日。停用日期理论上为同四川贴用停止之日1937年3月31日。
1926年发行的仅限在广西境内使用的邮票,全套5枚,面值分别为1元、2元、5元、10元和20元。其中面值20元票较为珍贵。此前由于广西因境内多山,交通不便,在汇兑业务上与其他省相比汇费较高。出入广西的商人为了逃避高昂的汇费,利用邮票在全国各地等值使用,便购同面值邮票代替汇款,从而影响了广西地区的汇兑业务收入。为此,中华民国邮政总局将北京二版元数高面值邮票加盖红色5号宋体《桂》字,仅限在《桂》区贴用。
北洋政府虽名义上全国统一,但事实上处于诸侯割据的局面。尤其是边远省份不但政令上不听中央,经济上更是自行其道。新疆用的是羌银,云南流通的是滇币,吉黑邮区(吉林和黑龙江两省合设一邮区,管理局设哈尔滨)通行大洋票。由于是地方货币,加之通货膨胀,使其币值往往低于银元。而邮票又是全国通用,有人就在低币值地区大量趸购邮票,再贩到高币值区,转手间获利不小。为防止有人套汇谋利,邮政总局饬令北京财政部印刷局在发往上述几省邮票中,加盖《限××贴用》,限制其越区使用。但这里有一套限省邮票的成因有些特殊——北京新版帆船邮票限桂、黔贴用。桂黔两省多山,汇费高于其他邮区,商人常用高值邮票代替汇款;此外,两省盗匪横行,高值邮票也是他们劫夺的对象。所以发往上述两省的高值邮票分别加盖上桂、黔,限制其越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