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铸行“乾隆通宝”,要求仍重一钱二分,该钱书法铸工都比,雍正时更为精美。乾隆朝以前的制钱不加锡,以铜、铅、锌配制,称之为“黄钱”,在乾隆五年规定在铸钱铜料之中加百分之二的锡,称为“青钱”。 官方说是为杜绝私钱,实则无异于减重。
雍正十三年(1735年),清高宗即位,改元乾隆。铸行“乾隆通宝”,要求仍重一钱二分,该钱书法铸工都比,雍正时更为精美。最初清政府仍继续执行通货紧缩的政策。钱局较雍正时有所增减,首先在乾隆四年,停了宝河、宝巩、宝济三局,于乾隆五年时开宝福局,七年开宝桂局,十年开宝直局。乾隆朝以前的制钱不加锡,以铜、铅、锌配制,称之为“黄钱”,在乾隆五年规定在铸钱铜料之中加百分之二的锡,称为“青钱”。
官方说是为杜绝私钱,实则无异于减重。“乾隆四十年时,私铸情况日盛,各省官员出现盗铸,政府对此无计可施,加上云南铜产量逐年递减,导致铜价飞涨,铸钱成本也随之水涨船高。清政府继而又采取了通货紧缩政策,先后停铸了宝直、大理、广西、临安等局,同时鼓励商人从海外进口铜材。
但是这些措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私铸虽有所减少,但官钱不见增加,民间交易缺钱,就出现了使用古钱的现象。到了乾隆五十年后,又相继开了宝直等局,同时放宽了铸钱的标准,所以导致乾隆后期制钱的质量参差不齐,大不如初的情况。此外在乾隆朝时期在新疆出了“乾隆通宝”红钱(也做普尔钱,“普尔”维语即钱的意思),是以新疆产铜为原料,在新疆地区铸行的,此后各朝均有铸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