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明的第二个政权隆武政权于乙酉年润六月二十七日建立,定福州为临时首都。在弘光被俘至隆武建立之间,如有钱监鼓铸,应当仍然以弘光年号铸钱。这样看来弘光通宝铸期约为甲申年十月初一日[7]至乙酉年润六月二十七日之间的约九个月时间。
弘光在位自甲申年五月十五日登基至乙酉年五月下旬被俘共一年时间,虽然弘光登基之时确定乙酉年为弘光元年,但铸造货币自古都是宣示政权昭告天下的一种方式,更何况南明朝廷初立,为更好的统治明朝残余势力和增加国库收入发行货币当然是最好的选择,从存世的弘光通宝数量来看,也绝不可能是乙酉年正月到五月之间五个月的铸量。
南明的第二个政权隆武政权于乙酉年润六月二十七日建立,定福州为临时首都。在弘光被俘至隆武建立之间,如有钱监鼓铸,应当仍然以弘光年号铸钱。虽然在明朝,后朝铸前朝铜钱也属正常(据《明史·食货五》记载:“……世宗嘉靖三十二年铸洪武至正德九年号钱,每号百万锭……一锭五千文。”),但南明政权皇帝之间不是正常的继统关系,而是依照武将的实力自主拥立,各帝之间血缘关系较为疏远,后朝铸前朝的铜钱也不见得有,观南明政权存世皆短,但流传下来的钱币都为数不少,由此可推断,南明铸钱多为当朝。
《明史稿·三王传》载:“福王由崧,神宗第二子福恭王之长子,崇祯十七年五月壬寅,立于南京,号曰弘光,(清)顺治二年(1645年)灭之。……甲申十月初一日,福王命铸弘光钱。”这样看来弘光通宝铸期约为甲申年十月初一日(或初三日)[7]至乙酉年润六月二十七日之间的约九个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