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7年,中华邮政为国民党政府制定的“新宪法”发行纪念邮票一套。主图为国民大会堂。 民国35年11月15日在南京召开国民大会,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
1947年,中华邮政为国民党政府制定的“新宪法”发行纪念邮票一套。全套共3枚。主图为国民大会堂。
发行日期:1947.12.25(民国36年) | |
齿孔度数:14 | 印刷版别:雕刻版 |
图幅:33.5x21.5 | 全张枚数:100(2x5x10) |
雕刻:香港 中华书局 | 印刷:大东书局上海印刷厂 |
民国35年11月15日在南京召开国民大会,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国民政府于36年元旦公布,并定于同年12月25日开始施行。民国37年3月29日第一次国民大会在南京国民大会堂开幕,会中选举蒋中正为行宪后第一任总统,5月20日就职。从此正式步上民主宪政之途。
纪念票以中华民国宪法原本摄影为主图。另以制宪所在地南京国民大会堂为背景,中央刊开始行宪之年份「中华民国3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