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2年10月9日邮政总局通知各区政管理局及办事处,因收支不能相抵,亏损甚多,奉准于邮资之外,加收附加费,要求各区将库存中信版1角6分票加盖“国内平信附加已付”字样备用。原定自1942年11月1日起施行,平信附加费为1元。
1942年10月9日邮政总局通知各区政管理局及办事处,因收支不能相抵,亏损甚多,奉准于邮资之外,加收附加费,要求各区将库存中信版1角6分票加盖“国内平信附加已付”字样备用。原定自1942年11月1日起施行,平信附加费为1元。共收1.16元。邮政总局又于1942年10月26日急电各区不发行加盖“国内平信附加已付”票。但福建、湖北、甘宁青、安徽、河南等邮区未及时收到电报,如期出售加盖票,故此加盖票也在有些邮区尚未正式发行。
共14种加盖票:
(一)湖南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加盖:邵阳资一印刷社
(二)河南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三)江西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四)福建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五)贵州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六)云南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七)甘宁青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八)广东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九)西川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加盖: 成都大公印刷局
(十)广西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加盖:广西印刷厂
(十一)安徽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十二)东川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加盖:中兴印务局
(十三)湖北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十四)陕西加盖
发行日期:1942.11.1(民国31年)
加盖单位:各区邮政管理局
加盖:西京茂记印刷所
以上1~5为黑色加盖;6~14为红色加盖。
1为手写6号仿宋字体石印加盖,两行间距9.5~10.5mm,P13,200(20*10) ,邵阳资一印刷社。
2为5号宋字加盖,两行间距12mm,P13,200(20*10*10),成都大公印刷局。
3为5号宋字加盖,两行间距8mm,P13,50(10*5),西峡口豫德印刷局。 4 为5号宋字加盖,两行间距10.5mm,P13,100(10*10),西京茂记印刷厂。 5 为5号宋字加盖,两行间距11mm,P13,100(10*10),广西印刷厂。
6 为手写楷字石印加盖,两行间距9.5~11mm,P13,100(10*10)。
7 为新5号宋字加盖,两行间距10mm,P13,200(20*10),广东曲江大芳印刷厂。
8 为新5号宋字加盖,两行间距8.5mm,P13,200(20*10),贵阳京汉印书馆。
9 为新5号宋字加盖,两行间距8~8.5mm,P13,200(20*10),重庆南京中兴印务局。
10 为5号宋字加盖,两行间距8.5mm,P10.5~11.5,200(20*10),湖北省立印刷所。
11 为5号宋字加盖,两行间距9.5mm,P13,200(2*10*10)。
12 为5号宋字加盖,两行间距10.25mm,P13,200(2*10*10),赣县大东书局江西印刷分厂。 13 为5号宋字加盖,两行间距10.5~11.5mm,P13,200(2*10*10)。
14 为5号宋字加盖,两行间距11.5mm,P13,200(20*10),五华印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