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套邮票发行于1988年8月12日,纪念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10周年,该邮票共有两幅图画,分别为我国十大名花之一牡丹以及日本着名的国花樱花,这两种花分别代表这两个国家的友好发展很好的突出了邮票的主题。
1988.8.12。影写版。P11。 27mm*40mm。 50(10*5)。横两枚连印。
孙志钧。北京邮票厂。
牡丹是中国十大名花之首,樱花则是日本的国花。2-1为“牡丹”,2-2为“樱花”。
1978年8月12日,中日两国在北京签订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条约的主要内容是:双方应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任何一方都不谋求在亚太地区或其它地区的霸权;双方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发展相互间的经济文化关系和人民交往等等。1988年8月12日是该条约缔结10周年纪念日。
这套邮票发行于1988年8月12日,纪念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10周年,该邮票共有两幅图画,分别为我国十大名花之一牡丹以及日本着名的国花樱花,这两种花分别代表这两个国家的友好发展很好的突出了邮票的主题。虽然在近现代时期我国与日本进行了长达数年的战争,日本在我国所作出的一系列暴行引起了国人的不满,同时国家领导人带领人们团结一心共同抗战最终取得了全面的胜利并且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在战争之后我国与日本达成了和平共处的条约保持了两个国家之间友好发展的关系,以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这套邮票的发行纪念了中日友好条约的缔结,同时也更进一步地促进了两个国家之间的友好交流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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